补助补贴等是否应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

治疗白癜风的医院哪个好 https://wap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ffxbdf/

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经常也会出现一个法律争议问题或者待证事实问题,即在计算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时,我们是否应当将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的某种或者某些以津贴、补贴、补助等为名的一些钱款明目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我们大家都知道,现实中,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以及规定不尽相同,有的还很混乱,规章制度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普遍存在。于是乎,就导致实践中,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一些所谓工资的钱款名目比较多且杂,有时连用人单位也并不能准确就其性质进行说明。但是,对于补助、补贴等能否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这涉及到劳动者的补偿数额或者赔偿利益等切身利益,需要且必须进行严肃、认真地对待分析。

何为工资?工资一般是指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从而从用人单位处获得的对应报酬。然而又何为工资总额呢?纵观我国现有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等来看,其中并无关于工资总额的定义以及组成部分的规定。

但是在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中有相应的规定,在这个文件中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四)津贴和补贴;.......。根据此条可以知道,工资总额包括六大部分,且含有津贴和补贴这一项,也就是说津贴和补贴是包含在工资总额的内容之中的。同时,本规定在第八条也对何为津贴和补贴,以及其具体的内容含义项目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即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本规定的以上两条,均是从正面积极的层面角度对劳动者的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以及补贴津贴的含义和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从而大家可以有个初步基本的判断。

但是本规定还在第十一条从消极否定方面和角度进行了相应规定,即规定了哪些不属于津贴和补贴的项目,规定内容为: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从本规定的第十一条可知,当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发放的补贴补助属于以上这些项目时,则不属于应当计入劳动者工资总额的范畴之内。

由此可知,对于补贴、补助是否应纳入劳动者工资总额,不应该一概而论(一定是还是不是),还是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判断,而不应认为一定能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或者一定不能计入工资总额。立法层面也并没有以偏概全,而是列举规定了肯定和否定的项目进行规定,所以我们大家在判断补贴津贴应否纳入劳动者工资总额时也应结合工资的定义以及参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才行。以上是个人的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shenbing120.net/bxbtl/1048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